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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硕士培养方案(2021版)

    (学科代码:0401    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揭示教育规律及其运用特征的学科,是在总结教育实践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经过长期研究积累而发展起来的知识体系,是为未来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者提供理论和方法的一门社会科学。其内容主要涉及人的成长、发展与学习、教育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与组织,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等。

    教育学科作为备受关注的学科之一,不仅因为它关系到全体国民的精神品质,关系到国家共同体的形成,更因为它直接有助于国家竞争力的发展,是保障国家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于2011年获批,2012年开始培养教育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前,一级学科学位点现设有课程与教学论(040102)、比较教育学(040104)、高等教育学(040106)、教育技术学(040110)等4个二级学科和外国语言教育学(0401Z1)、体育教育学(0401Z2)等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及汉语国际教育(0453)专业学位硕士点,分设在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教研部、人文科学学院。学校设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分委员会和学位分委员会,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协调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

    教育学科秉持以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提升为核心的育人理念,传承学校“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办学”两大特色,深化学科交叉融合、科教融合和思政融合,积极拓展培养渠道,推行“三跨”培养模式,深化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积极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形成了“课程+研究+实践”的教育特色。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负责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学3个二级学科建设,建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团队”(省内唯一),建有校外研究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2个;拥有教育信息资料中心1个,有图书资料7000余册、专业期刊50种;现有硕士生导师16人,其中,教授和研究员8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人,拥有博士学位者6人。近五年,导师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3项、省部级教改项目和教育科研课题6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院校比较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优势和特色。已培养面向中小学、高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部门就业的毕业生92人。

    二、培养目标

    教育学学科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具有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胜任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基本知识

    较全面和深入地掌握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教育发展与变化的规律,了解教育领域的历史、现状及前沿动态,系统阅读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学的经典著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使用教育专业外文资料。

    2.基本素质

    实事求是、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勇于探索,掌握教育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教学技巧,具有国际教育视野,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潜力,具有团队合作的意识与能力;遵纪守法,保持学术良知,维护科学诚信,恪守学术道德、学术伦理或学术规范。

    3.学术能力

    具有获取教育研究所需的知识、信息、事实和数据的能力,有扎实的教育专业能力,有较强的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能力,有选取适切教育研究方法和独立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准确表达学术成果、规范地进行教育学术交流。

    三、培养方向

    1.课程与教学论:主要有高校课程开发与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教师教育发展等研究方向。

    2.比较教育学:主要有东北亚区域比较、院校比较、国内外教育政策比较等研究方向。

    3.高等教育学:主要有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高校教学质量评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等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五、学分设置与要求

    1. 总体学分

    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每16学时计1学分。

    2. 课程体系

    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和补修课四部分。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前沿课和学科平台课,学位课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必修环节包括文献综述、学术活动、科技伦理与学术规范、劳动教育和美育教育,必修环节不少于4学分。补修课是指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的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补修课为3门,学习及考核与正常修课完全相同,补修课不计入学分。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详见课程设置表。

    六、必修环节

    1. 文献综述

    研究生结合学位论文任务,在开题之前阅读至少50篇研究领域内高水平的国内外专业文献,其中外文文献的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在此基础上撰写7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报告经导师评阅合格后,将考核材料交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教科所)秘书存档,记1学分。

    2. 学术活动

    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主讲1次、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每次填写《学术交流报告单》,注明时间、地点、主讲人、题目,简述主要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学术交流报告单》交由导师评定,由教科所秘书审查合格后,记1学分。

    3.科技伦理与学术规范学习

    由学校统一组织专题讲座或网络学习,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学术规范、学术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完成专题学习记1学分。

    4. 劳动教育

       研究生劳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义务劳动、公益劳动和实践劳动三个部分。教科所通过开展科研助手、学科服务、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和实践、勤工助学等领域的劳动,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劳动教育由教科所秘书和辅导员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记0.5学分。

    5. 美育教育

    研究生美育教育的内容包括艺术鉴赏慕课、审美鉴赏专题讲座和美育实践三部分,艺术鉴赏慕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教科所定期开展审美鉴赏专题讲座,丰富研究生第二课堂,同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文化艺术节、艺术展演、艺术竞赛、国家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美育教育由教科所秘书和辅导员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记0.5学分。

    七、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在充分发挥导师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在条件成熟时,考虑聘请外校导师和创新实践基地教师共同参与指导。

    2.探索课程学习、科研训练、教育实践三位一体的培养方式。

    (1)在课堂教学中,重视集体教学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具体体现在:教学目标和教育内容的可选择性,允许研究生在学习内容、方法、程度上存在差异;培养研究生独立学习与合作学习的能力,加强对其探究式学习的指导;教学内容与方法的设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即把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学科发展的趋势介绍给研究生,同时也留给研究生一定的学习空间,让他们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进行知识探究。

    (2)鼓励研究生参与和本学科相关的科研项目、调查研究,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须组织或参加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硕士论坛、读书报告会、论文征集活动等。

    (3)突出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教育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须进行不少于1个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考核合格者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学校会加大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力度,保证更多的学生进入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论文研究和教学实习,或联系其他教育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实习和实践。

    八、论文工作

    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满足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应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选题、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资格论文发表、预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1.选题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应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选题要尽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素质特点和兴趣,并结合导师的指导专长和现有的科研任务,纳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

    2.开题论证

    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论证由教科所统一组织,确保开题论证时间距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为12个月。

    开题报告应论述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研究成果、工作计划等问题,考查学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中期检查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暂行规定》以院级学术活动方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1)组织相关研究领域或方向的专家组成检查小组;

    (2)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为教授(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

    (3)中期检查内容

    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基本情况、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译)文)等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尚需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预期目标的基本评估等。

    (4)中期检查结果需报送教科所存档。

    4.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由教科所负责,是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由导师和专家组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会诊,目的在于切实查找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论文预答辩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盲审、评阅和答辩,预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半年后可重新申请预答辩。

    预答辩的组织工作按照《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论文盲评

    论文盲评工作是确保学位论文质量,避免问题学位论文产生的重要环节。盲评学位论文均须通过知网查重复制比初次检测,未经复制比检测及检测结果较高且未做修改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论文盲评工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执行。

    6.论文评阅与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盲评、导师认可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学位论文要反映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的学术水平,表明本人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有关“0401 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部分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九、科研创新成果

    研究生在导师安排下要积极参加学科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申请学位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在学期间,在中国知网可查询的正式期刊论文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查同意,导师应认真审查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否与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相关、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等,导师对审查结果负责。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有异议的,研究生需写出相关性说明,依据学院学术委员会决议结论,判定学位论文是否送审。

    2.参加本学科1次全国性或国际性高级别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提供参会证明、会议录用证明、会议论文、口头报告证明)。

    3.获得1项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要求三等及以上科研奖励)。

    4.参加全国性竞赛或者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奖(等级内额定人员,要求三等及以上获奖)。

    5.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

    以上所有成果的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东北石油大学;其中论文、专利等成果必须有导师署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导师为第二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提交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成果的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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